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属天的奥秘 #2733

2733.有一次,一

2733.有一次,一些灵人以活在肉身期间通过练习所获得的一种绝技攻击我。他们通过一种相当柔和的波浪状流注如此行,这种流注类似正直灵人通常所用的那种流注。但我能察觉有旨在迷惑和欺骗我的伎俩和诡计存在于这流注里面。最后,我与其中一个灵人交谈;被告知,这个灵人在世时曾是军队的指挥官。我发现他的思维观念包含某种好色的东西在里面,于是便用灵人的语言与他谈论婚姻。灵人的语言用代表来说明,并在一瞬间充分表达出一个人的感觉、观点和许多东西。
他说,活在肉身期间,他没有把通奸当回事。我蒙允许告诉他,一切通奸都是难以启齿的可怕邪恶;即便对通奸者来说,由于他们在其中感受到的快感和由此产生的说服,通奸看上去不是这样,事实上似乎完全合情合理。我说,他从以下事实也可以知道这一点,即:婚姻是人类的苗床,因而也是天国的苗床,所以决不可遭到侵犯,而是被守为圣。我继续说,他从他应当知道的事实也能认识到,通奸是难以启齿的,即:现在他在来世,处于一种感知的状态,应该意识到婚姻之爱是从主那里通过天堂降下来的;它如同父母一样生出相爱,也就是天堂的根基。他还可以从这一事实知道这一点,即:通奸者一靠近天上的社群,就能意识到自己的恶臭,并从那里冲向地狱。至少他能看到,侵犯婚姻就是违反神性律法,也违反所有地方的民法,还违反真正的理性之光,因为它违反神性和人类的秩序,更不用说其它许多考虑了。
但他回答说,活在肉身期间,他从来不知道这些事,也从来没有思想过它们。他想推理他所听到的是否正确;但我告诉他,在来世,真理没有推理的余地,因为推理会支持一个人的快乐,因而支持他的虚假和邪恶。我继续告诉他,首先,他应当思想我所说的这些话,因为它们都是真的。最起码,他应当基于世上广为人知的原则,即: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来思考。我问他,你也曾像所有刚结婚的人那样爱着自己的妻子;如果有人像你引诱他人那样引诱她,难道你不会对此感到极其愤怒,并出于这种愤怒表达对一切通奸行为的憎恶吗?作为一个具有杰出天赋的男人,难道你不会比其他人更确认反对通奸,甚至咒诅它下地狱吗?因此,他是可以基于自己的经历自主判断的。

宇宙星球 #29

29.从目前我所说的

29.从目前我所说的这些明显可知,灵人把他们在来世的所见所闻保留在自己的记忆中,并且能和在世为人时一样接受教导;同样能在信的事物上接受教导,以致他们能由此变得越发完善。灵人和天使越内在,就越容易并充分吸收他们所学到的东西,而且越发完善地保留下来。由于这一过程持续到永远,故显而易见,他们的智慧不断增长。就水星灵而言,他们的事实知识不断增长,但这不会带来智慧上的增长,因为他们热爱作为手段的知识,却不喜欢功用,就是知识所服务的目的。

属天的奥秘 #7440

7440.“你若不容

7440.“你若不容我的百姓去”表如果他们不离开或释放他们。这从“容去”和“耶和华的百姓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容去”是指离开或释放;“耶和华的百姓”是指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,如刚才所述(7439节)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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